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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7 数据编号: 22649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F级(2×475MW)燃机二期扩建第一批辅机设备(水泵等)(集团部分)招标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F 级( 2 × 475MW )燃机二期扩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第二部分)招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单位: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 CHDT396/12-SB-12

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段如下: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单位

数量(台、套)

备注

1

CHDT396/12-SB-1201

 GIS 

1

具体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2

CHDT396/12-SB-1202

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

2

3

CHDT396/12-SB-1203

厂用高压变压器

2

4

CHDT396/12-SB-1204

凝结水泵

4

5

CHDT396/12-SB-1205

行车 - 汽机房

4

6

CHDT396/12-SB-1206

循环水泵

4

7

CHDT396/12-SB-1207

主厂房钢结构

系统

1

六、工程概况

6.1 公司地址

江苏华电戚墅堰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东南端,戚墅堰区,距市中心区约 8km 。厂址东邻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西北紧靠常州天虹纺织,厂址北面为沪宁铁路干线和沪宁城际铁路,南侧是延陵东路和京杭大运河。

6.2 项目进展

2009 年 12 月 29 日江苏省发改委向国家能源局转报同意我公司开展 2 × 400MW 级燃机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苏发改办发  [2009]1845 号), 2010 年 5 月戚电公司与中国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意向书, 2010 年 8 月 25 日集团公司以中国华电规( 2010 ) 912 号文将同意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上报给国家能源局, 201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取得国家能源局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 2012 】 16 号), 2013 年 10 月 10 日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核准。

七、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8.1  通用资质条件

8.1.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8.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 / 或质量保证体系,并 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1.3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8.1.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1.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1.7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1.8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1.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2  专项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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