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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7 数据编号: 22655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闽侯县污水专项规划设计、闽侯县环卫专项规划设计(2014-2030)答疑

各投标人:
闽侯县污水专项规划设计、闽侯县环卫专项规划设计项目招标答疑纪要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相矛盾和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纪要为准。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问题1、本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为: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和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而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第43条决定,废止原建设部2001年1月23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那请问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和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中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是否有错?因为我们手上有的资质也是叫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请明确,以免造成废标。
 
答:招标文件中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均改为“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问题2、本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为: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和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这边说的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资质是指资质证书上明确就写着市政行业乙级或甲级资质?还是指资质证书上写着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等)专业乙级或甲级即可?请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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