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8 | 数据编号: 226673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市城郊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九曲河沿江截污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柳发改规划[2011]2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柳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柳州市柳江县拉堡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d400~d135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4121米、其中d1000~d135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顶管施工3454米。
2.3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划投资约为2200万元。
2.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402日历天(施工合同工期×110%)。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等内容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等级应达到中国政府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派驻现场的其它监理人员应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并不低于下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