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8 | 数据编号: 22694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新郑市第二水厂项目已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第二水厂项目
2.2建设地点:新郑市境内
2.3建设规模:10万立方米/日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
2.6工期要求:25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第二水厂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球墨铸铁管材采购及华南城专项供水工程建设(具体工程量及技术要求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承包本标段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建设的必要资金或可靠的资金来源,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与本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提供近两年参加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企业及个人相关证件均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