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材料采购项目PE管材管件采购变更公告
现对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材料采购项目—PE管材管件采购(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4-097)的招标公告变更: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相应证明。近三年(11、12、13)年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或相应的质量认证体系认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纪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现变更为: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连续近两年具有国家级产品检测报告。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PE给水管材,直接达到800及以上)。连续近三年完成过北方地区大口径(直径630-1200)管材供货业绩。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纪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原定报名时需持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