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2 | 数据编号: 22767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JZC2014-055A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郏县冢头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已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郏县冢头镇,西起金孟线,东至南大街与北大街相接处,道路宽度8米,全长约825米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给水,雨污等工程
计划工期:1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金孟线至蓝河桥,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给水,雨污等工程
第二标段:蓝河桥至南大街,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给水,雨污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任何重大事故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劳动合同,2013年6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任何重大事故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劳动合同,2013年6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