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3 | 数据编号: 22790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4】04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采购项目已由豫发改投资[2013]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虞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虞城县店集乡、沙集乡、谷熟镇、界沟镇、闻集乡、王集乡。
2.2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30日历天:二、三、四标段供货期30天。
2.3招标范围:虞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采购项目范围内的管网施工、管材及管件采购。
2.4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管网施工1个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3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管网工程;
第二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Ⅰ;
第三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Ⅱ;
第四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关施工资质和同类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企业产品须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取得安全饮水许可证,且具有生产制造以上同类产品经验,业绩良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3.3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和人员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