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3 | 数据编号: 228058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阳县二、三水厂絮凝沉淀池工程监理 已由 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桂政招核[201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二、三水厂絮凝沉淀池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城区内
2.3 建设规模:10万吨/日
2.4 投资金额:约1000万元
2.5 质量要求:工程验收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审计结算为止
2.7 监理范围:对桂阳县第二水厂和第三水厂制水工艺进行混凝沉淀工艺提质改造、生产用房及管道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并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监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监理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