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4-5-15 数据编号: 2289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3]1045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政府财政配套资金、部分银行贷款、部分自筹资金,并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土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上梅镇北塔村、花山村;

2.3建设规模:扩建后处理城市生活污水5万吨/日,投资约1500万元;

2.4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2.8招标范围: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的氧化沟、二沉池、污泥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及加药间、进水流量计井、回流污泥流量计井、剩余污泥流量计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土建类相关(房建、市政、水电等)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7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为确保人员到位,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3年10月-2014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10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