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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16 数据编号: 22910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北京市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2014-ZB-JL46

  招标人:北京恒泽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原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5月12日

  更正日期:2014年5月16日

  更正理由:内容修正

  原公告“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更正为: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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