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6 | 数据编号: 22923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果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应持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万元(含)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2014年5月23日上午10: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需密封)。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给用户方验收使用(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6、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