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岚山区龙王河段、疏港大道段、钢城大道段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岚山区龙王河段、疏港大道段、钢城大道段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施工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岚山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一标段:岚山区龙王河段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施工工程
二标段:岚山区疏港大道段、钢城大道段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施工工程
2、项目内容:
一标段:龙王河段长2249米。
二标段:疏港大道段长895米;钢城大道长1471米。
以上两标段主要内容包括:管沟土方开挖,双平壁钢塑复合排水管埋设,管沟回填砂,管沟原土回填,支管埋设及检查井砌筑,路面破除及恢复等。
3、项目投资额:一标段:约240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约230万元人民币
4、项目编号: 2014-005550 1105-109s
5、项目地点:岚山区驻地。
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岚山区龙王河段、疏港大道段、钢城大道段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施工工程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所示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为同一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