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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19 数据编号: 22949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长乐市城区污水厂污泥深度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博招【2014】第010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城区污水厂污泥深度处理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长乐市航城街道霞洲村规划建设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1幢钢构发酵车间用房规格66m*48m,1幢钢构除臭车间规格15m*14m1幢堆肥管理用房规格13m*7m,1幢综合楼规格50m*10m,1幢地磅规格10m*4m,1条140m*12m的道路及污水污泥的综合处理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的造价为准,土建部份(包括钢结构)控制价暂计800万元,其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K=1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财政审定的预算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 设计单位:  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企业注册资本金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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