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香草河污水提升泵站招标公告
1. 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香草河污水提升泵站已经丹阳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香草河北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69.84m2,其中变电所:108.36m2,泵房:61.48m2,污水泵房设计流量3万立方米/日;DN1500混凝土顶管:896米,DN1500混凝土管:406米,1座下部式沉井:10.1米。工程造价约16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6月15日- 2014年8月31日;工期77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污水泵站、市政污水管网、安装(强电)(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注册建造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规模5000立方米/日以上(含)的泵站建设工程,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止五年内。以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缺一无效。)
⑧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⑩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
注:出具“告知书”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内。
按照镇政建【2013】140号及丹住建【2013】138号文件规定,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丹阳市住建局或镇江市范围内其他辖市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丹阳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地址:市华阳路88号市建管处四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511-86569592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网上开评标,评标方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7.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