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9 | 数据编号: 22969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丹建施招(2014)第0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兴仁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环资【2013】30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丹寨县兴仁镇 兴仁村
工程规模:新建日处理6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管网8491米,其中DN150 2850米、DN200 1670米、DN300 3671米、DN400 300米 ;厂区及管网土建(含管网安装)总投资约376万元;厂区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管材采购(含安装)总投资约474万元。
工程投资:850万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有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