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镇)污水处理工程管材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镇)污水处理工程管材采购已由黔发改环资【2012】22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国家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龙镇
概算总投资:约 800 万元人民币
规模: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9025米,其中:DN400 10658米、DN500 2722米、DN600 2957米、 DN800 2688米。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的)副本原件;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c、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d、投标人具有能够生产、供货或销售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e、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4年 5 月 19 日至2014 年 5 月 23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6: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委托授权书、接受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对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对生产厂家的要求:针对该项目委托书(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报名时还应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两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