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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20 数据编号: 23003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长兴县太湖新城钱家斗村喷水织机污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太湖新城钱家斗村喷水织机污水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县太湖新城钱家斗村喷水织机污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新城钱家斗村
2.3 建设规模: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钱家斗自然村污水工程,主要为污水处理,其中污水处理分重力污水和压力污水两个部分。
二标段:西庄自然村污水中水工程,主要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其中污水处理分重力污水和压力污水两个部分。
2.4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为上述管网工程的土方开挖,沟槽埋管,顶管,检查井设置,阀门井设置等。
2.5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110万元。
二标段大写壹佰壹玖拾伍万元整,¥195万元。
2.6 本工程工期:一标段50日历天;二标段 6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3具有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入库企业)》。
3.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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