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0 | 数据编号: 23015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龙凤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恩市财采计[2014]03435号采购计划审批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8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解决162户村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6月,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8月,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建部或省住建厅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须为恩施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eshbj.com.cn/)公布已办理备案且已获得备案证书的企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