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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20 数据编号: 23026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北京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至四标段变频水泵、排污泵采购变更

一、项目名称: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一、二、三、四)标段变频水泵、排污泵采购
二、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5月16日
  变更日期:2014年5月20日
三、变更事项:
   原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有招标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本国厂商或代理商 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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