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0 | 数据编号: 230262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一、项目名称: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一、二、三、四)标段变频水泵、排污泵采购
二、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5月16日
变更日期:2014年5月20日
三、变更事项:
原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有招标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本国厂商或代理商 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