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市后壕截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门市后壕截污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天政办发[2014]16号,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天门市西寺路至东湖路。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00万元。
(3)工程内容:管道铺设;
(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证,并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5)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录,且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公示期;
(6)企业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