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1 | 数据编号: 230678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横河镇剑南家园河道栏杆安装及污水雨水管网疏浚工程(项目名称)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横河镇;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河道栏杆约1900米(风雅苑511米,温馨苑568米,芳香苑821米)、疏通雨水管道5700米、污水管道5700米,工程造价约75万元;
标段: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河道栏杆安装、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疏通等工程(详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入围慈溪市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的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市政三级项目经理(限慈溪市注册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慈建设〔2010〕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慈住建〔2011〕14号)规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没有违反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关于项目经理的更换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