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明珠北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明珠北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明珠北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明珠北路
2.3建设规模: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地下牵引施工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叁佰柒拾万元整,¥:370万元。
2.6 本工程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8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