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2 | 数据编号: 231039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一、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徐家庄水源地至水厂管道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潜水泵等采购项目。
二、采 购 人:莱芜市钢城区水务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徐家庄水源地至水厂管道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潜水泵等采购项目,采购范围为PE给水管材、管件、潜水泵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五、标包划分和成交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包,每个包确定壹名成交供应商。
A包:PE100级给水管材、管件等
B包:水源地井用潜水电泵、电缆、控制柜等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A包:
供应商为具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②具备有效的PE供水(给水)管材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③具备有效的PE供水(给水)管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B包:
①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有经营许可并具有生产企业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产品专项授权委托,有能力提供供货的代理商,每个代理商只能选择由生产企业授权的一个品牌进行报价;
②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③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⑤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