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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23 数据编号: 23118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常宁市民心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民心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一期工程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招[2014]38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宁市民心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民心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柏坊镇
2.3 规模:1万吨/日厂区内供水土建工程,计划总投资467.37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常宁市民心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一期工程全部建安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请投标人在报名前向招标人详细了解项目的有关情况。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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