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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23 数据编号: 23139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兴国县小春河雨污分流(二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兴监招字【2014】第004号

兴国县小春河雨污分流(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监理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2、项目名称:兴国县小春河雨污分流(二期)建设工程;
3、工程地址:兴国县潋江镇 ;
  4、工程规模:截污干管总长约0.82公里,全线管径为DN600;
  5、本项目投资:监理费约18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监理服务时间:监理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准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期间、竣工结算审计期间以及质量保修期间所包括的时间范围。
7、招标范围:兴国县小春河雨污分流(二期)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人员配备相应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的人员担任;
4、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监理员4名;
5、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兴府办字[2013]63号关于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1234”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兴监发[2010]6号文件《兴国县双公示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文件要求每月考勤的结果作为支付监理费的依据。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开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监理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③拟派的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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