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小孟镇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州小孟镇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兖州区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兖州小孟镇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位于兖州区东孟社区南侧。招标范围为:污水处理站设备设计、施工一体化。(具体参数、性能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约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商。具有5000人住宅小区(一个大片区或两个小片区)生活污水处理,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工程实例。
3.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