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工程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工程已由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古管审[2012]16号、古管审[2013]1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漳州市古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工程设计监理;
2.2建设地点:漳浦县古雷镇杏仔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采用反渗透海水淡化工艺,建设规模为10万m3/d(以产水计,下同)的海水淡化工程;设5组一级反渗透机组,单机产水能力为2万m3/d;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8亩。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工程设计监理,包括: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工程实施全过程(自勘察设计阶段至各期工程正式运行交接之日止)勘察监理、设计审查等工作。
2.5设计监理服务期: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缺陷责任期为各期工程正式运行交接之日起24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甲级之一的设计资质和②海洋行业甲级或海洋行业(海水利用)专业甲级之一的设计资质;且具备至少1项海水淡化工程设计或设计监理(或审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