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8 | 数据编号: 232471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2014~2015年度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改性聚丙烯斜管采购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4~2015年度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改性聚丙烯斜管采购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5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李工 联系电话:020-83491922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四、招标内容:确定2014~2015年度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改性聚丙烯斜管采购及相关服务供应商和供货单价。中标的供应商在供货及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在2014~2015年度实施的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供水工程的需要,保证改性聚丙烯斜管的供应、质量抽检及其他相关服务。(招标数量详见供货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预计发包价:本项目只分一个包,预计发包价:280万元。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货物数量。
六、投标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包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4年 5 月 28 日至2014年6 月 1 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4 年 6 月 3 日---- 2014年 6 月 9 日
上午:9:30 ——11:30 下午: 13:30——16:00(节假日除外)。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十、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3、投标人须提供经营投标货物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与投标货物相符),且2012年度工商年检合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至今独立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的业绩是指改性聚丙烯斜管的供货及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应的发票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投运验收证明或业主关于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正面评价(须注明业主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公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贸易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按附件2)。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1、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某包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资格预审标准,则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异议及投诉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