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中途提升泵站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3)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及自筹,出资比例为:35%:65%。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经初步设计批准,项目总投资为345589万元。设计规模为6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铺设管径DN3000-DN3500钢筋混凝土污水干管,全长约32公里。污水处理采用脱氮除磷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紫外消毒池,污泥处理采用厌氧消化+热干化处理工艺,再生水采用臭氧脱色工艺,出水水质指标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 建设地点:
工程建设地点:污水干管起始于现状王新庄污水处理厂--中途提升泵站--万三路--万洪公路(新安路)--解放路--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规划郑州新区(中牟)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内;中途提升泵站位于陇海铁路以南、万三路以西、九曲路以东、小张庄以北区域内。
2.3 招标范围: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中途提升泵站(含附属建筑)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内容(包含预留预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合同估算价:约400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