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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28 数据编号: 23269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梅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20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梅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梅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污水管道d500长1092m,污水提升泵房一座,污水提升泵规模为5000T/d,及压力污水管DN400长1773米及污水检查井等,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报告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