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9 | 数据编号: 232982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招标条件
莆田市滨海排水有限公司 拟建的 莆田市环湄洲湾北岸尾水排放管道工程(北侧滨海大道18KM管道)设备招标 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环湄洲湾北岸
2.2、工程建设规模:约240万元
2.3、招标内容:可拆式双法兰传力接头、阀门、排气阀的供货、质量检验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2.4、供货期:同施工工期
2.5、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合同相关技术条款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
2)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种范围须能生产蝶阀、闸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