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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29 数据编号: 2330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翁源县龙仙镇河口绿道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 设 单 位 名称:翁源县龙腾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翁发改字(2012)88 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招 标 项 目 名称:翁源县龙仙镇河口绿道排水工程

5、招 标 项 目 内容: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

6、招 标 项 目 规模: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翁源县城河口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10、招标项目预计投资:约220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翁源县龙腾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需粘贴在A4纸上递交)。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注: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的技术职称为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韶关市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翁源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文件。且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登记备案表中驻翁源负责人或驻翁源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根据检察部门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下述证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并装订成册注明“××公司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与其它报名资料一并交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交由业主单位报检察部门审查)。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答疑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符合性审查时须提交以下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1式2份:

(1)、封面;

(2)、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9)、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指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0)、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2)、填写附件二、附件三,人员名单须与投标文件和实际现场管理人员相同;

(13)、韶关市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翁源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文件复印件;

(14)、其他资料(若有)。

拟投标单位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且须以 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或未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年审手续的,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