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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30 数据编号: 23330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哈南工业新城供水加压站及分调度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15G14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南工业新城供水加压站及分调度中心工程"已由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哈经开委发 [2014]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南工业新城供水加压站及分调度中心工程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南工业新城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项目概况:哈南工业新城供水加压站及分调度中心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4年06月15日-2014年9月30日,共107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监督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1年06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AAA级及以上、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黑龙江省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适用)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满足《关于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入省从事监理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黑建函[2011]208号)、《哈尔滨市外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哈建发[2013]37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须具备一项拟投项目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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