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30 | 数据编号: 23345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镇江市自来水公司的官塘新城周湾路等五条道路给水管道工程被镇发改投资发(2012)25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官塘新城周湾路、环山路、莱山路、宝平路、四平山路
(2) 工程规模:球墨铸铁管,管径DN200—DN700,给水管道总长约22km,造价约2600万元
(3) 计划开、完工时间:2014年7月开工,2014年12月完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供水管道的铺设及附属工程施工。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具备室外给水管道抢(维)修及停水接管施工经验(须提供省辖市级城市供水单位书面证明原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b、资格审查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c、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d、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原件为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限以告知函中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没有载明有效期的以告知函开具日期后的60日为准。凡超过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属无效,投标人将被视为资审不合格。
f、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g、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h、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办理企业CA证书的,必须办理好企业CA证书后登录网页报名,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1-88968012。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