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30 | 数据编号: 23355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莆田市妈祖城自来水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妈祖城水厂工程-综合管理用房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工程地点:山亭镇
建设规模:约600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600.00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
设计总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房屋建筑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人自2014-5-29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