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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4 数据编号: 23409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焦作市污水处理(二期)配套管网工程龙源路(普济路-孟州路)污水管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焦招SZGK-14-18号  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104-161号
发改编号:焦发改招标(2014)039号  交易编号:焦公资工程[2014] 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污水处理(二期)配套管网工程龙源路(普济路-孟州路)污水管道施工项目,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焦发改投资〔201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100%,招标人为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作市污水处理(二期)配套管网工程龙源路(普济路-孟州路)污水管道位于龙源路,全段污水管道为污水总干管,接纳上游普济河截污干管截流的焦作市老城区本路以北污水,接入下游孟州路以东已有污水总干管,排入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干管长度812米。污水主管设计管径Φ1800㎜,污水支管设计管径Φ400㎜。(详见图纸)

2.2 项目地点:焦作市龙源路。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外地进焦企业应提供经企业工商注册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3.3 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注:类似业绩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齐全为合格)

   3.4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承办人)原件,咨询电话:0391-3570299,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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