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4 | 数据编号: 23415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临沂市河东区汤头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河东区胶新铁路与官庄路交汇处西南。本工程招标包括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综合生化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及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等施工及设备安装。
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施工,投资约2300万元,二标段: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投资约350万元;
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一标段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标段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4年6月10日17:00前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沂蒙路北段祊河桥北环球国际六楼第一中介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结算处一标段缴纳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缴纳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建造师原件,中标单位押建造师证书原件)。
1、资质证书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留存)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