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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4 数据编号: 2342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灵州电厂废水零排放治理招标

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宁夏灵州电厂废水零排放治理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GEG-2014-D3-SC-240

         GXTC-1412308

工程地点:宁夏灵武市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

新建一套60m3/h的废水“除硬除浊预处理+脱盐浓缩”的组合处理系统,发包范围包括设计、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及安装、系统调试等。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不允许拆包投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2个不同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要求为同类型项目承包业绩③合同中设备处理能力60m3/h及以上。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货物清册、签字盖章页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他业绩可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分因素。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

2)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环境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依据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准入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11月18日起,参与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活动必须通过在线注册登记,获取注册证书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具体内容详见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20131113/index.html)。

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务必于售标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完成网上注册,并致电4000-010-416预约排号,待客服确认信息维护完整后再赴现场审核。该项工作有严肃的纪律和严格的流程,望潜在投标人认证对待,以免耽误投标。

(2)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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