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婺源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婺发改字【 2013 】 222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婺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婺源县工业园区;建设规模 ; 管网工程约 5 公里,污水处理日约 2 万吨;总投资:约 3600 万元;
(二)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工程量清单的所有监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