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5 | 数据编号: 23469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可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交能〔201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2〕6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市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35%、银行贷款占65%。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的方法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是海西高速公路网联络线项目,是海峡西岸门户连接内陆省份最便捷的快速通道(闽赣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国高网长春—深圳线延平区西芹下马石枢纽互通,经延平区西芹、来舟、王台、峡阳,顺昌县洋口,终于顺昌县井垄。建设里程47.36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主线桥梁总长度为5704.9m/23座,隧道总长14385m/12座,桥隧比为42.42%。全线设1处枢纽互通(西芹枢纽)、3处一般互通立交(来舟、峡阳、顺昌)、3处收费站(来舟、峡阳、顺昌)和1处服务区(下际服务区)、1处养护基地(来舟养护基地)。
2.3计划工期:
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施工期12个月(不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房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个月,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为:2年。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房建工程施工,共分为 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房建工程
施工合同段:B
里程桩号:K0-141.5~K47+000
长度(km):全长47.36
主要工程:
路面工程:路槽底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主线、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桥梁、隧道等复合式沥青砼;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收费岛;通信管线预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防落网工程等。
环保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养护基地、互通区、服务区、隧道口、路侧等绿化、声屏障。
房建工程:主体工程、房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污水处理、场区工程、給排水工程、管道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场区绿化、收费雨篷、消防工程等。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2个月(不含备料期),其中,房建工程9个月。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