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县滨湖路供水工程(凤凰山客运站至水果批发市场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4]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滨湖路供水工程(凤凰山客运站至水果批发市场段)已由秭归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秭归县滨湖路供水工程(凤凰山客运站至水果批发市场段)位于秭归县城茅坪镇,主要对二水厂至滨湖路和凤凰山客运站至水果批发市场供水管道铺设。管道总长度1676.2米,其中DN600钢管464米、DN600球墨铸铁管1212.2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管道基础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及各类井室施工等工程。工程量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2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