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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6 数据编号: 23505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电气系统设备(带安装)招标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污水处理厂电气系统设备及其安装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4-WJ-G-017号

二、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电气系统设备(带安装)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要求为具有电气系统集成能力的电气系统集成商,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高、低压开关柜为非投标单位自产设备,还须提供高、低压开关柜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具有电力承装、修、试(同时具备)五级(或以上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报名时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安装施工必须确保能通过本项目当地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

3、投标单位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参与投标的需在苏州地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委托授权的需提供售后服务委托授权的协议书及被委托单位的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区域设置的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及单位证明)。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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