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6 | 数据编号: 235165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外舍污水处理工程BT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2013】105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已落实 。
2、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景宁县外舍区块。
4、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1.5万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3.0万m3/d,征地面积4.9229公顷;污水管道工程:泵站3座,污水输送管道5.9km等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投标人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要求投标人的是 2013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具有相应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