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9 | 数据编号: 23548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吉首市狮子庵水厂扩建工程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吉发改字 [2012]232 号文立项,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3:7 。招标人为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狮子庵水厂扩建工程 ;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狮子庵 ;
2.3 规模:由 5 万吨 / 天扩建至 10 万吨 / 天的给水厂。
2.4 工期要求:一标段 280 日历天 ; 二标段 200 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文执行 ;
2.7 招标范围:絮凝沉淀池、配电间、气水反冲洗滤池等 8 个建筑物(构筑物)(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