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10 | 数据编号: 23569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嵊发改中投【2012】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青猪山岙。
2.2 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480吨,日处理渗滤液300吨,库容273万立方米;概算工程建安费用2903.92万元或招标预算价:26409113元(其中预留金为1256493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3140410元,(招标控制价必须低于该工程预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且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暂定价和暂列金额部分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本工程风险控制价:19669349元。(招标控制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拨款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工程。
2.5 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
2.6 计划工期:6个月。
2.7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资质;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排放标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及以上标准,渗滤液处理规模200吨/日及以上且通过环保验收仍在稳定运行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环保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及业主证明,(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
3.3 标段划分: / 。
3.3.1 2011年以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3.2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请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4 年6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2:30 至 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