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市南门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1. 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丹阳市南门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经丹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门
(2)工程规模: 道路面积:130.2平方米,建筑物基地面积232.6平方米,沉井10.2米*16.3米,高度11.14米
⑶合同估算价: 300万元
⑷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7月10日- 2014年10月31日;工期112日历天
4.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污水泵站、市政道路、安装(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注册建造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
注:出具“告知书”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内。
⑩按照镇政建【2013】140号及丹住建【2013】138号文件规定,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丹阳市住建局或镇江市范围内其他辖市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备案项目负责人与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丹阳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地址:市华阳路88号市建管处四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511-86569592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评标细则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5分,投标人综合信用5分。
7.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5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