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10 | 数据编号: 23589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建设项目 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管网工程污水截流管网施工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连计投【 2004 】 280 号 ) 。 现 决定 对该项 目 进 行公 开 招 标 , 选 定承包人。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
1. 工程项目名称: 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管网工程污水截流管网施工
2. 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GNX201406002
工程标段编号 : GNX20140600201
3. 招 标 工程 项 目的性 质 : 市政公用工程
4. 招 标 工程 项 目的 规 模 : 惠泽路提升泵站后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截流管网施工,建设总投资约 300 万元。
5. 结构类型: /
6. 招 标 工程 项 目的招 标 范 围 : 惠泽路提升泵站后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截流管网施工
7. 招 标 工程 项 目的 资 金来源和落 实 情况: 自筹,已落实
8. 工程地点: 连云港市灌南县
9.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10. 工程 质 量 要求符合 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等级为合格 标 准。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 注册证书 。
3.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采用 资格后审 的形式。执行苏建规字【 2013 】 4 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和项目经理资质为 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5 、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具有 安全考核合格证( B 类) ;
8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2 )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3 )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 2007 】 13 号、苏清办【 2008 】 13 号、苏清办【 2010 】 13 号、连清办【 2010 】 4 号及连清办【 2011 】 9 号文及苏清办【 2011 】 13 号文、苏清办【 2012 】 14 号文、连清办【 2013 】 6 号文、连清办【 2014 】 4 号、苏建工 [2006]164 号、苏建工( 2006 ) 542 号、连建招( 2009 ) 277 号文等文件,计入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 2 )非本市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 2013 〕 572 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 [2011]110 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