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10 | 数据编号: 23603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4]1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湖溪镇溪南村(里村、永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人为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东阳市湖溪镇溪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投入与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湖溪镇溪南村(里村、永禄自然村)。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东阳市湖溪镇溪南村(里村、永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管道采用DN225—DN400PVC双壁波纹管及DN160UPVC管,塑料检查井182座,砖砌检查井65座。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预算价为:106765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①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②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