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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12 数据编号: 23671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苏州市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絮凝剂(阳离子)采购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苏州市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絮凝剂(阳离子)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4-G-017-A号

二、招标内容:絮凝剂(阳离子)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报名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代理商,提供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专业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如制造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

3.投标单位在江苏省或上海市有售后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品牌在江苏省信誉良好,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报名时提供承诺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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