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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12 数据编号: 23686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辽宁抚顺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刘山三路两侧局部棚户区安置工程(给水管线)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山三路两侧局部棚户区安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辽宁省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给水管线、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抚顺市胜利经济开发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给水管线、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  
2.3合同估算价为  110  万元。
2.4招标范围:给水管线、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4  年  7  月  14  日开工至  2014  年  8  月   14  日竣工,计划工期  3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机电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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